3个晋江男子租百余张银行卡要去澳门被截 详解背后玄机

厦门日报

嫌疑人携带的大量银行卡  三名男子带着160多张银行卡,要乘飞机去珠海,再转道澳门。他们要去做什么?民警调查后,将三人都刑拘了。7日,机场警方通报了这起案件,详解上百张银行卡背后的玄机。

大年初二,这三名男子到高崎国际机场乘机,托运行李的过程中,安检人员发现其中有大量银行卡,于是报警,机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闵金山展开调查。

三名男子陈某利和吴某、陈某雄是亲戚,都是泉州晋江人。其中两人说,要去澳门赌博,另一个却有不同说法——要去澳门“取钱”。

抓住这个说法不同的突破口,民警很快了解到真相:陈某利带着两名亲戚作为马仔,还包了他们的机票和住宿,准备前往澳门赚取港币和人民币的差价。例如,他们先在银行卡内存入9910元人民币,再到澳门按汇率取出10000元港币,把10000元港币又通过黑市换来9970元人民币,转手赚取60元差价。

民警介绍说,一张卡一次有60元,如果多次存取,数额巨大。不过,澳门当地对银行卡交易有次数限制,为了尽可能多赚取差价,陈某利带上160多张银行卡。

陈某利对民警说,他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银行卡。但银行卡数量巨大,闵金山继续追踪查问,陈某利说了实话:其中有20多张卡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其他的银行卡则是租来的,200元一张共租了140张——卡是通过网络租来的,具体来源陈某利也说不清楚。

事实上,陈某利等三人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民警介绍说,如果说不清银行卡来源,只要持有他人的银行卡5张以上,依据刑法第177条中的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刑法中所规定的“信用卡”,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解释包括借记卡和通常意义上的信用卡,也就是我们通称的银行卡。目前,陈某利等三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文/图 记者 程午鹏 通讯员 付任佳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