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40岁男子贪杯驾驶摩托车酿事故 看守所里把年过

泉州晚报

"贪杯误事,这回得在狱中过年了”。想起今年的除夕夜,在别人合家团圆时,自己却要在看守所里面对冷冰冰的墙壁,40岁的德化人许某悔恨地低下了头。

2016年6月25日22时许,他酒后驾驶摩托车从德化县盖德镇往城关方向行驶时与他人相撞,造成对方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血液酒精浓度检测,他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311.3毫克/100毫升,远远超出醉驾标准,交警还查到,他的摩托车无牌号。今年1月17日,许某被拘留。

18日,在德化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同许某一起受审的,还有其他五人,他们都是为自己的醉驾行为“买单”的。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等6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中,部分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根据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对6人分别判处缓刑或拘役1个月至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2000元至6000元罚金。其中,两人被判处实刑,这也意味着这两人今年得在看守所里度过春节。(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郑荣平 陈公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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