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更好地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人社局通报了2016年查处的15起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并将其列入劳动保障重点监察目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
15起案件分别是:1.泉州市销冠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奕恋(已被抓获归案);2.泉州盈鑫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文墩(被网上通缉);3.泉州豪廷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巧玲(被网上通缉);4.泉州市德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敏,实际负责人袁冰;5.泉港区小舒包袋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人舒中奎;6.李洪刚模板施工班组(无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人李洪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7.泉州聚信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8.曼德绅服装店,法定代表人温裕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9.石狮星爱琴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明兴;10.元丰(福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华;11.惠安丰铭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丽娥,实际经营人张银华;12.泉州福润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少钦;13.陕西文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雄;14.黄石市成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成元;15.泉州晟兴皮革制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杰。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以上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及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个别企业主甚至逃匿失联,致使劳动者工资难以追偿,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王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