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沿着房外搭的竹架徒手攀爬到三楼阳台,进入住户家,盗走价值7千余元的钻戒、黄金首饰等财物。目前,警方已将嫌犯抓获,并追回大部分被盗赃物。
“警察同志,快来帮帮忙,我家被盗了。”2016年12月21日上午8时许,晋江市公安局新塘派出所接一老太柯某报警,称前一日傍晚,其带着孙子外出玩耍,回到位于新塘街道塘市东二区家中,发现三楼卧室有被人翻动的痕迹。经查看,她发现被人盗走一枚钻石戒指、一条银项链、一条玫瑰金项链和一枚玫瑰金戒指,总价值高达7100元,她立即报了警。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经过调取周边监控和访问排查,民警发现一福建籍男子有重大嫌疑,此人在案发后曾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某金店销赃。经过层层布控,1月7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石狮塔前将31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同时追回了大部分赃物。
经审讯,周某如实交代了入室盗窃的违法犯罪事实。据周某交代,当日,他路过塘市社区一户住房,看到其隔壁的房子正好搭着竹架子。于是他从竹架爬到该房子的三楼阳台,由于阳台门没有关,他溜进一卧室,偷走金银饰等物品。
目前,周某因涉嫌入室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年终岁首,市民更要提高警惕,居民楼低层住户的窗户要设计安装坚固的防护栏,院墙上要加装障碍物,无人在家时阳台门窗应关好。(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陈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