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以“两提升五过硬”为抓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检察权摊在阳光下晾晒,有效规范检察权运行。
关键词 规范司法
围绕检察权规范运行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百案评庭”等活动,全面查摆队伍在廉洁自律、规范执法、严实从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完善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执法办案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发布指导性案例、类案指导、案件质量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办案规范及办案质量的实时动态监控。对捕后判无罪或不诉、不捕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开展质量复查(评查)工作,评查各类案件8974件,摸排梳理风险点1405个,均给予分级定险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做到“严”字当头抓整改,“实”字为本抓防控,建立防控风险点1226个,实现对检察权运行全程追踪及风险预警。省检察院专门在我市召开推进会,推介我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关键词 内部监督
落实党要管党要求,制定实施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全面实行纪律巡查、基层检察长述责述廉等制度,切实强化“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推行四项谈心谈话。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人。
关键词 检务公开
完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建设,强化重要案件信息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及检察职能推介宣传,升级门户网站模块功能,架设代表委员联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律师阅卷预约三大平台,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案件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两微一站管理、涉检网络舆情处理等制度。创新编制14个主要业务部门职能宣传手册、检务公开手册,向社会民众发放,将案件程序性信息在指导中心高清显示屏实时公开。建设新闻演播室,召开新闻媒体见面会,密切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 外部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向党委和上级党组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市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未成年检察等34项工作,并按照审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完善与人大代表定向联系制度,通过发送彩信及手机报,开通网上联络平台,座谈走访,邀请代表专项视察、参与信访接访、观摩庭审、执法检查、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检查工作途径。对代表建议和转交案事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共办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80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和事项95件。(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林娇鸿 吴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