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二部实体法聚焦市区内沟河管理 进入审议阶段

泉州晚报

日前,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泉州市市区内沟河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市区内沟河是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防洪排涝和景观功能;八卦沟等古城内河水系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区内沟河管理,理顺体制机制,提升环境质量,保护传统风貌,发挥内沟河的防洪排涝、景观等综合效益,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推进“美丽泉州”“幸福泉州”建设,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市区内沟河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条例(草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市区内沟河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制定。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条例的适用范围、市、区、街道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单位职责、老城区的截污改造、建立河(段)长制、经费投入、表彰奖励、风貌保护、防洪排涝应急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三次审议后再交付表决。下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根据此次审议的情况对《条例(草案)》进一步进行论证、修改、完善,争取保质保量进入二审环节。(记者许雅玲)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