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错纵横的内沟河,密密麻麻地分布在泉州这座古城,内沟河好比一座城市的“毛细血管”,它的“健康”关系着一座城市的“颜值”和生命力。
昨日,泉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市区内沟河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关于《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等。自此,我市第二部实体法进入审议阶段。
泉州市区现在主要有内沟河26条,总长度约35公里,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防汛排涝、景观功能;八卦沟等古城内沟河水系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例(草案)》的制定,有利于保护好、利用好现有的内沟河资源,保障市区内沟河防汛排涝功能,提升环境质量,保护传统风貌,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我市内沟河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打造生态宜居幸福城”建设。
11月30日至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的立法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区内沟河及《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赴鲤城、丰泽、洛江调研。
《条例(草案)》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对内沟河管理范围内出现的一些行为,发现后将进行处罚。如:乱扔生活垃圾或洗涤物品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擅自放养动物、种植植物、打捞鱼虫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洗车点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记者罗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