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4人被处分

泉州晚报

泉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4人被处分

为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泉州市纪委近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鲤城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原局长吕华元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吕华元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此外,吕华元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妇女主任林注治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3月19日至21日期间,林注治组织该村“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共计18人前往浙江横店旅游,并以 “三八”妇女节活动的名义,向村委会报销旅游费用。林注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追缴。

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程谷川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期间,程谷川违规审核给没有参加试卷编写、校对、审核的人员发放补贴。程谷川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安溪县蓬莱卫生院院长蓝荣森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至6月期间,蓝荣森先后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蓝荣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车辆使用的费用予以追缴。

通报要求,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出入私人会所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畅通节日期间举报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