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石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陈志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春节、2013年中秋节、2014年中秋节期间,陈志强利用负责疫苗采购审批、疫苗款项支付审核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医药企业人员送给的节日礼金,共计人民币3万元,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经晋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志强开除党籍处分。陈志强涉及的其他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李健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及2014年春节期间,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李健鹏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礼金、购物卡,合计人民币2.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健鹏开除党籍处分。李健鹏涉及的其他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驾驶员郑高考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6年5月30日,郑高考利用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42.32升,金额251.38元。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解除该局与郑高考的聘用合同关系。
发生上述问题,说明仍有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清、贯彻不力、心存侥幸。晋江市纪委强调,2017年元且、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穷追不含、露头就打,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记者 陈维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