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45岁的云南女子杨某喜忧参半。喜的是,工资有了;忧的是,被晋江西滨派出所刑拘了。
杨某在西滨跃进村一公司上班。几天前,她临时提出辞职,要求公司马上支付她4000多元工资。按照公司规定,员工辞职须提前提出,公司管理人员表示要走程序。双方几次发生争执。24日下午2时许,杨某又到公司闹事,公司报警。
民警赶到。杨某情绪激动,堵在公司大门口。担心发生危险,民警对她劝说。不料,杨某竟推搡、殴打民警,用言语威胁和辱骂民警和辅警。这还不止,她用垃圾桶砸民警,还咬伤辅警人员,严重妨害了警方正常执法。
民警及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合力,才将情绪激动的杨某制服,并带回派出所。
了解基本情况后,民警协调公司先结算了杨某的工资。同时,因为打伤警务人员,涉嫌妨害公务,杨某被警方刑拘。(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许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