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首部实体法 弘扬海丝文化
明年1月1日,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广泛宣传《条例》,推动贯彻执行,27日,我市召开全市宣传贯彻动员部署会。
市委副书记陈奕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竞、副市长周真平参加会议。(记者蔡紫旻)
陈奕辉指出,《条例》的顺利颁布实施,是我市落实文化自信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的务实举措。推动《条例》宣传贯彻执行,认识要到位,要认识到做好海丝文物保护工作本身也是政绩,要通过保护文物,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宣传要到位,要抓住重点进行有效宣传,做到入脑入心,应知尽知。落实要到位,要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保护好海丝史迹;要管用并举,既抓保护管理又要合理利用;要政社合力,全市上下共同参与海丝史迹保护。海丝史迹承载着灿烂的文明、悠久的文化,保护海丝史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扎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弘扬海丝历史文化,助推“五个泉州”建设。
会议由吕竞主持,周真平部署具体宣传贯彻工作,部分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代表表态发言。
《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即将施行,记者为您揭秘——
我市首部实体法是怎样炼成的
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既是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主港,也是昔日蜚声宇内的东方第一大港。历史的车轮隆隆,碾过岁月的无尽长路。转眼千年,一个个烙印着“海丝”记忆的史迹散布在这一方宝地,向后人诉说着过去。今年12月2日,泉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古老的泉州城穿上了一件量身定制的文化“铁布衫”,海丝史迹保护从此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