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南一男子无证驾驶 想冒充弟弟身份被民警识破(图)

海都报

17日晚,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筹备组一中队的民警在晋江南收费站开展集中夜查统一行动期间,通过预警查缉系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时许,一辆牌照为闽C808**的小型轿车从高速下来驶入收费通道欲出站,高速交警晋江南执法站的预警查缉系统报警,提示该车的驾驶证异常,执勤的协警立即将其拦截。面对民警询问,车辆驾驶人称,自己的驾驶证忘带了,车主是其弟弟。他当着警察的面打电话给龙岩长汀家中的老婆,让其将驾驶证的照片发送到手机中。通过比对手机上驾驶人的照片,民警登陆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进行查询,照例询问了驾驶人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领证日期”、“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起初驾驶人很淡定,一字不漏地背出来了。可当民警仔细观察面前这位驾驶人和手机的照片时,驾驶人忽然变得很慌张,手中拽着黑色背包不停地颤抖。

民警意识到不对劲,继续询问驾驶人的生肖属相。驾驶员镇定地回答道,“我属兔”。1986年出生应该属虎,怎么会属兔呢?驾驶员的错误回答引起了民警怀疑。不等驾驶员定过神来,民警接二连三地又提出几个问题,驾驶员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黑色的背包,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驾驶员不情不愿地从包里取出一张自己的暂住证,终于承认了自己就是闽C808**的小型轿车的车主。

据驾驶员交代,自己名叫张某荣(福建省长汀县人),两个月前因酒后驾驶被石狮交警大队处以暂扣六个月的处罚。为了出行方便,他心存侥幸无证驾驶自己的车,并熟记弟弟张某杨的身份证,想逃避交警检查。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比对后,确认张某荣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汽车的违法事实。

最终,民警对张某荣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他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张某荣将面临1500元罚款及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吉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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