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新农合参合者年缴20元 受意外伤害最高可获赔2万

海丝商报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获悉,今后,南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不论年龄大小,均可参加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年缴20元,如果因为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致残或因意外死亡,均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

据介绍,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作为“新农合”的补充,将按照“政府推动、自愿参加、合作共赢、统一投保”的原则,与“新农合”制度一并推行。

­记者获悉,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与“新农合”一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南安“新农合”参合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者可随“新农合”参合缴费时一起缴费,由村(居)委会上交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向中国人寿南安支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若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新农合”定点医院及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国人寿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最高达2000元的意外医疗理赔金,若因意外伤害住院,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最高达5400元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致残,保险公司将按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理赔金,意外伤害伤残金最高理赔2万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引起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条款约定给付2万元补偿金。(记者 林梅治)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