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但要真正做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记者从市司法局得知,今年1—10月,全市录入省司法厅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的调解件共1.6万多件,这其中,南安市就调解了5000多件,数量居全市各县(市、区)首位。
“冤家宜解不宜结”,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许多群众选择了心平气和解决纠纷。图为九都镇一对当事人经调解后当场签订协议。 (南安市综治办供图)
联“接” 不让当事人矛盾加深
记者到访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时,两三间调解室都在使用中,有一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见证下,正在签订调解协议。
陪同前来的西林村村委会主任兼调解员黄先生介绍,这起纠纷起因是当事人B欠了A一万多元未还,A在讨债中,将B左手臂打伤,借款纠纷升级为伤害案件。“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一方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能获刑事责任谅解,另一方则面临着医疗费及后续费用的问题,势必结怨更深。”为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这起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由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介入调解。经过该中心和西林村调解员一次又一次的耐心劝说、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方案。在现场,当事人A的父亲心事了结后露出由衷的笑容。
“过去,人民调解仅限于镇、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调解不成功的,当事人只得走其他途径。其实,在很多环节,调解都可以发挥大作用。”南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主任赖世有说。去年9月,南安市成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单位任小组成员,改变原来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的调解工作局面;成立市级联合调解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参与全市调解工作,以实现快速流转、化解矛盾,提升服务效能。
联合调解中心成立后,调处范围扩大,许多已走司法程序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通过“诉调”、“检调”、“公调”、“援调”、“访调”等对接机制,被引导到该中心化解。自去年9月份以来,该中心已成功调解这类疑难纠纷190件,成功率近九成。
联“动” 不让群众诉求无门
“根据《人民调解法》,调解工作须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不少调解员把‘自愿’理解为群众有来找调解才能介入调解。”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常务副主任李志远说。在这位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看来,这种观念十分被动,“你不管他不问,许多小事就因此越闹越大。”
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成立后,主动通过各种信息渠道掌握动态信息,第一时间让相关调解组织关注、介入,同时联动各方共同接处,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全社会全民参与”的调解新格局(“纵”即纵向贯通“市、镇、村、组、员”五级调解组织,“横”即横向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调解机制,“覆盖”即覆盖公、检、法、司及各行政部门)。
梅山镇肖某与溪美街道陈某的生意纠纷案,在人民调解介入之前,是个“死结”。肖某长期向陈某供应煤炭,去年陈某以煤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拒付肖某提出的货款数额。因具有陈某收货签名的供货账单因个别原因丢失,肖某无法到法院诉讼,便走上访渠道。在调解的联动机制下,梅山镇、溪美街道联合调解中心与当事人所在地驻村(居)领导、驻村(居)工作队、村(居)负责人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各自退让一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今年3月7日,双方就煤炭供应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一起信访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多元调解机制已构建,一支专业调解队伍必不可少。据悉,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拥有20名专职调解员,各乡镇(街道)共配备专职调解员68名。接受多形式培训、学习的专职调解员队伍,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在调解领域逐渐撑起一片天,逐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矛盾纠纷在全市范围内流转化解”的新局面。如该市溪美街道,90%以上的调解任务由聘请的专职调解员调处。(记者 陈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