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路人捡到价值2000多元手机 向失主索要1000元

泉州晚报

5日,南安的李某购物时丢了手机,一名捡到手机的路人表示愿意归还,但开出的1000元“辛苦费”让李某难以接受,双方为这事起了纠纷。

­5日,李某到南安市区新华街购物,不慎将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遗失。手机才刚买没多久,心疼的李某就多次拨打自己的电话,没想到最后电话通了。接听电话的人自称黄某,是他在街上捡到了手机,并表示愿意归还。

­想到手机即将失而复得,李某开心地来到两人约定的地点,见到了黄某。可黄某并没有立刻把手机还给她,还暗示李某要“意思一下”,补偿他交通费。

­李某表示可以给予200元,黄某觉得太少了,“至少要1000元”,否则拒绝归还手机。为此,两人发生争执,继而演变成冲突。随后,李某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当天11时20分许,南安溪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耐心劝解,并表示捡到东西如果拒不归还,在法律上可构成侵占罪。黄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将手机还给李某。(记者 张亦弛 通讯员 李殷白 陈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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