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做好灾情的实时监测收集工作,泉州市从本月起至2018年11月,对全市村级灾害信息员试行统一免费配发报灾专用手机,以便及时将灾情上报,推动我市灾情管理和减灾救灾工作更加完善。(记者朱娟娟 通讯员蔡金助)
据了解,报灾专用手机按照“专机专用、有灾必报、报必及时”的原则使用,在汛期将采取检查督促措施,确保24小时处于开通状态。持有报灾专用手机的村级灾害信息员需在发生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雹灾、低温冰冻、雪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灾害的灾情后,在30分钟内用电话直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工作人员,紧急情况下同时报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救灾工作机构和市民政局救灾与社会福利科。
此外,农房因灾受损后,信息员将在24小时内向人保财险公司辖区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告倒损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户主、位置、损失情况;指导户主准备理赔所需资料,帮助开具证明材料;协助查勘人员查勘现场。本辖区出现因灾人员伤亡时,信息员应协助当事人或关系人在第一时间向人保财险公司辖区分支机构报案,配合查勘,并指导当事人或关系人准备相关材料。同时,信息员还将负责本村(居)委会避灾点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为了更好地帮助村级灾害信息员履行职能,接下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组织灾害信息员进行以灾害知识、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和应急预案知识及报灾方法为主的报灾业务培训,提升应急救灾能力和报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