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2月15日至19日召开

晋江新闻网

昨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决定,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6年12月15日至19日召开,会期5天。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陈健倩、林庆峰、连泉富、姚志强、黄小闽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洪于权、党组副书记郭鸿荣、副主任人选曾献礼、副处级干部林友竹列席会议。晋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茂泉,副市长黄少伟列席会议相关议程。晋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忠刘到会介绍市委相关人事安排与任职人员情况。

­会议听取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据了解,晋江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169件意见和建议,交由47个主办单位、69个协办单位具体办理,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其中,代表表示满意的130件,占76.92%。

­会议审议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晋江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晋江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听取了晋江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晋江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及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公告;会议讨论通过了《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讨论决定了召开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本次人事任免事项共任命10人,免职8人,接受辞职1人。

­(记者_蔡斯洵)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至19日在罗山召开,会期5天。建议大会议程:

­1.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晋江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江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晋江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江市2017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晋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晋江市出席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晋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6年 12月15日至19日在罗山召开。根据《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正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和非外国籍的晋江市荣誉市民可持本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证明,于2016年12月8日16:00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旁听大会的全体会议。旁听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

­特此公告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