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首创“十位一体”职能,让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在各交警中队事故服务窗口,调解理赔可以一次性解决,避免群众多头跑。
在晋江遇到交通事故,可以便捷进行快速理赔,群众不出快处中心就能拿到理赔款;各交警中队事故处理窗口全年无休,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找到民警办事;调处中心整合各类社会资源,首创“十位一体”职能,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捷,真正兑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的服务承诺——近日,泉州市道路交通事故“3+N”调解处理工作会在晋江举行,来自泉州各县市区交警部门负责人共同观摩学习晋江交警大队创新探索的道路交通事故“3+N”调解处理模式,争取尽快在各地复制完善这套成功经验,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公正、高效、便捷的交通事故处理服务。
当前,许多城市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都面临着一些共同痛点:常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流程多、过程繁琐、周期长,而且调解成功率低、群众意见大,社会矛盾相对突出。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从2014年以来,晋江交警大队积极探索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打破以往交警部门职责只到责任事故认定这一惯性思维,主动与司法、法院、保险、律师协会、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调,整合优化资源,将各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职责和服务合理前移或后置、贯穿事故处理始终,搭建起以“3种调解”方式为主体,以N项(多项)配套保障为支撑的交通事故处理“3+N”新模式。
“交通事故处理无论怎么创新,最终目标都是要为群众解决问题,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晋江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创新事故处理模式时,一直把便民、利民放在首位,想方设法将服务前移,避免群众多头跑,致力打造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理念,切实让群众享受到改革创新带来的实惠。
成立一级事故快处中心
实现快速调解
2014年1月,晋江交警大队联合各大保险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受理车损或人员轻微受伤造成的交通事故,提供一站式服务。
中心仅配备2名民警,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3.5万起,日均接处警超过40起;从此,车损事故可以直接撤离现场,车损简易事故二次拥堵基本杜绝;每起快处事故调解,赔偿基本当天就能全部解决,结案率达100%,还开创我省小额人伤快速处理先河,2000元以下小额人伤案件无需医疗发票直接赔付。
设立二级事故服务窗口
实现便民调解
晋江依托各基层交警中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大厅,让事故勘察认定和理赔调解分离,实现交通事故分类处置、分段处理。
由此,事故处理效率大大提高,车损、人轻微伤事故当日基本能解决60%,三天内几乎能全部达成协议;民警从繁琐的事故调解工作中解脱出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事故责任认定、逃逸案件侦破,近年来晋江死亡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破案率一直保持在100%;群众过来随时能找得到人、办得了事,调解、理赔可以一次性解决,避免群众多头跑。
组建三级事故调处中心
实现多元调解
2014年7月,晋江交警大队联合法院、司法、保险、律师协会、社保中心等部门,成立晋江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受理全市案情复杂、疑难等案件,以及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
调处中心首创“司法确认、多重调解、先予执行、先行支付、财产保全、保险直赔、便捷理赔、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十位一体职能,成效显著,截至今年10月,调处中心共受理案件4483起,涉及调解金额1.5亿元。自调处中心成立以来,晋江全市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信访案件减少90%以上。
此外,为将交通事故处理便民服务进行到底、落实到细处,晋江交警大队通过换位思考,从群众角度出发,设计了法律援助、诉前财产保全、保险理赔窗口前置、争取新农合先行赔偿支付、充分运用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畅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建立与事故相关联部门的工作微信群、专门设立逃逸案件侦破小组等一系列配套服务保障,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打心眼里感到放心、满意,从而切实建立起交通事故处理的长效机制。(记者 黄祖祥 通讯员 陈文豪 吴婷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