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四名官员分别因涉嫌受贿罪 被检察院立案侦查

泉州晚报

12月2日讯日前来自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消息,泉州四官员分别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锦清立案侦查。日前,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和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郑锦清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文山决定逮捕。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文山(副科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戴金电决定逮捕。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惠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戴金电(副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洪宝同立案侦查。日前,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共南安市纪委常委洪宝同(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