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一金融公司高额回报为饵 251人被卷2500多万元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51个受害者,多数为中老年人,辛苦攒下的2500多万养老钱被“福建省惠泰金融服务公司”卷走。而这家从事金融服务的公司,在惠安有体面的门店,正规的营业执照,在以高额回报率为诱饵,诱使这些受害者购买理财产品后,老板不知去向。

昨天下午,惠安王女士称,如今,这家金融公司负责人张某芬等3人都被抓了,可钱能不能追回来,心里没底。

王女士介绍,她被骗了20万元,这些钱是要给儿子娶媳妇用的,当初自己是看到这家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门店也很大,于是瞒着家人投资的。

昨天下午4时,记者来到惠安螺城中山南街惠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门店,此时店招上的“惠泰金融”四字虽已被铲除,但仍依稀可辨,大门两侧门柱上则被划满涂鸦。在店内,几名工人正对店面进行重新装修,据工人介绍,店面已更换了租赁人,将重新装修为商场。随后,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福建省惠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惠泰公司”2014年12月2日经批准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某芬,注册资本一千万人民币,在市金融局批准的区域及业务范围内从事金融服务(不含需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批准的项目,未取得金融局批准文件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另一受害人、53岁的惠安螺城人庄先生介绍,今年3月,他在惠泰公司认购了3个月20万的“惠农宝”债权产品,预期年收益10.8%,一个月可收益利息约2000元。庄先生表示,惠泰公司的老板还在螺城闹市区购买了几间店铺,年初有业务员表示今年7月1日公司将搬过去,这也是让他觉得放心的原因之一。

昨日,记者从惠安县公安局了解到,今年6月,接到群众举报后,警方迅速立案调查,并先后抓获张某芬等3名犯罪嫌疑人,随后移送检察机关。

今年10月,惠安检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张某芬、黄某民、黄某本等3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福建省惠泰金融服务公司在惠安县螺城镇设点经营,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对象宣传销售“安稳盈”、“小贷宝”、“车贷通”等理财产品,并承诺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诱使投资者购买上述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6000多万元,造成251名被害人共计2500万余元理财本金无法取回,并利用非法吸收的社会公众存款以相关名义从事非法放贷的金融业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300万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海都记者 杨江参 苏桐轩)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