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 研究“先照后证”监管工作

泉州晚报

泉州市政府召开第116次常务会

21日,市长康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事项。 (记者郭雅莹)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先照后证”是2014年初泉州在全省率先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首批实施的9项商事制度改革举措之一。改革后,除部分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业的市场主体外,其他普通市场主体登记时涉及的许可均实行后置管理,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该举措与后续多项商事制度改革举措形成叠加效应,充分调动了市场创业热情。据统计,自2014年1月全面启动改革以来,泉州新增各类市场主体达30.8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数的54.16%。

会议指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良性市场秩序,营造“宽进严管”的改革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相关部门要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依据目录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要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分工,落实登记“双告知”制度;要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推广“双随机”抽查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要完善监管信息管理机制,强化信息互联共享,落实执法信息抄告制度;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切实维护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好地服务“五个泉州”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