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女子乘“快车”丢手机 被滴滴司机“拉黑”(图)

石狮日报

前不久,本报曾连续报道两起关于手机遗失被拾走,失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讨回的新闻。而市民施小姐就没这么幸运了,她于近日乘坐滴滴快车时遗失了手机,到目前仍未要回,“倒不是心疼手机值多少钱,主要是这部手机是朋友送的生日礼物,里头有不少珍贵照片……”接到施小姐的求助后,记者进行了一番采访。

乘客:

开始说会送还

后竟被“拉黑”

11月13日凌晨3时左右,施女士与朋友从石狮打滴滴快车前往晋江青阳,到达目的地后下车不久便发现自己的一部三星S7手机不见了。“我朋友确定地说,上车时我是带了手机的。”施女士连忙用朋友手机联系滴滴司机。

“对方接电话后,也表示我的手机在车内。”施女士对记者说,她当即表示要前往领取,但这位滴滴司机显得很热心,表示接完一个单后送还给她。于是,施女士放心地回到住处。可直到当日清晨,仍未见这位司机联系她。

此后,施女士多次用家人及朋友手机联系这位司机,却无人接听,再次拨打则显示占线状态。“陌生电话都被他拉黑了!”施女士告诉记者,此后她曾向滴滴客服、派出所求助,但均未能得到解决。

滴滴:

司机说没拾到

平台也没办法

根据施女士提供的打车记录,这部滴滴快车车牌号为闽DS38××,司机姓洪。前日,本报记者拨打其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为此,记者向滴滴客服400-000-0999进行查询,并反映了有关情况。

“司机表示未拾到该乘客的手机。”前日下午,滴滴客服向本报记者回复称,经再次向当事司机核实,当事司机坚称“未拾到手机”。这位客服同时建议,若乘客有异议,可向警方报警求助。

对此,施女士认为,事发当日凌晨,在与当事司机的电话沟通时,其已表示“拾到手机并会送回”,现又改口表示“未拾到手机”,显然“不诚信之举”。“若能通过技术手段查询到通话录音,真伪立现!”施女士说。

警方:

可以帮助协调

但不具强制性

事发后,施女士曾向晋江当地警方求助,警方建议其到法院进行控告。

为何警方无法立案调查呢?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位警方人士。该人士介绍说,类似情况失主可向派出所求助,派出所进行协调,劝说拾获者交还失物,但若对方坚称未拾获手机且失主无直接证据证明相关事实,派出所也没办法。在无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时,警方也无法进行立案。

该人士建议失主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律师:

拾物不还行为

涉嫌“侵占罪”

捡到东西不还犯法吗?《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里有明确规定,拾到他人遗失财物必须归还。如不及时归还非法所得的财物,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法律规定,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据律师介绍,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即起诉)才处理”的犯罪,即由被害人亲自去告诉,司法机关才予以处理。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拾到东西拒不归还,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违法行为。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是对失主财务所有权的侵犯,失主可以依法对其起诉。(记者 林恩炳)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