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细化实施方案 40项任务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泉州晚报

先行一步推动示范区建设走前列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

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记者谢曦)

省科技厅厅长陈秋立到会指导。市领导郑新聪、康涛、陈万里、陈灿辉、洪自强参加会议。

市委书记郑新聪对省科技厅给予泉州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承担着为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摸索经验的重大任务。泉州要按照全省动员大会部署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为“十三五”乃至更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郑新聪指出,要致力先行一步,抓住“自主创新”和“示范引领”两个关键,实施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双轮驱动”。一要凸显泉州特色。立足制造业基础,实施产业创新领跑战略,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助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立足民营优势,发挥示范区与“金改区”“民综改革试点”等多区叠加效应,深化“放管服”改革,让创新型企业轻装上阵。立足侨台资源,打好“海丝”“海峡”品牌,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科技交流,为区域开放式合作探索经验。二要加快重点探索。精准配套政策,营造好引才、留才环境,集聚创新第一要素;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三要壮大创新主体。激发“产学研用”结合体制机制本身的创新,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建好创新平台,提升众创空间,扶持第三方、第四方平台,着力增强高新区带动力。

郑新聪强调,要加强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实行项目化运作,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长康涛主持会议。

会上,市政府党组成员洪自强宣读《关于成立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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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实施方案 强化责任落实

40项任务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泉州网11月18日讯(记者游怡冰)我市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任务和具体指标分解的通知》,提出40项具体任务,并明确细化21个指标。《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完成工作任务及指标。

《通知》将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工作任务分解为40项内容。按照任务分解表,明年我市将“制定推进高新区争先进位行动的细化方案,力争到2020年泉州高新区综合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前列,在全国高新区综合排名稳步提升。”除了正在推进的工作任务之外,还有多项政策或细化方案,力争在12月前发布实施(详见右表)。

《通知》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区工业总产值、每个千亿产业集群建设智能生产流水线、新增专利等21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及县(市、区)。

多项政策(细化方案)12月前发布实施

1.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的细化方案,至2020年,每个千亿产业集群建设100条以上智能化生产流水线,全市建设30个示范性数字化制造、10个示范性智能化制造车间/企业。

2.制定《加快新型科研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科研机构,促进我市新型科研机构发展壮大。

3.制定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至2020年,培育100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重点培育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4.制定现代工匠技能人才的培养机制细化方案,至2020年,培养现代工匠3.5万名。

5.制定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系列配套文件,规范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调整修订人才政策,推动建立以创新质量、实际贡献、工作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扩大用人单位职称评价自主权等,建立人才工作直接联系点制度。支持市属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通过离岗创业、协同创新、兼职兼薪等多种方式创新创业,并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待遇等。

6.制定《关于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

7.制定《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

8.制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细化方案,至2020年,新增专利10万件以上。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