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整治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 进行三个月专项整治行动

泉州晚报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确保年终岁末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泉州市公安局决定自11月15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11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187起,其中超员1213起、未戴安全帽7116起、涉牌涉证415起,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58人次。鲤城、丰泽交警查处电动车违法1315起、摩托车闯中心市区55起。 (记者黄枫 通讯员邱文峰 文/图)

检查摩托车行驶证

记者从泉州交警支队了解到,从11月15日起至2月15日,各县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普通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道路、货车事故高发路段,对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重型货车(含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将加强对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摩托车“六个一律”,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依法暂扣并组织安全教育学习;使用伪造、套用摩托车号牌的,一律依法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驾驶摩托车超员的,一律依法暂扣车辆并要求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依法强制报废。超标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