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委、市政府印发《南安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推进“青山、碧水、蓝天、净土”为主体的生态治理工程,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打响“清新南安”品牌,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南安。
根据方案,到2020年,南安将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泉州市前列。
《方案》提出了八方面改革任务,分别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方面,今后将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根据泉州有关部署,对南安辖区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市直部门和乡镇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
在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方面,将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制定配套管控政策,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有效保护,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完善覆盖全市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
在建立规划体系方面,实施《福建省南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南安市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十三五”期间南安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南安获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
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方面,将建立水资源保护“三条蓝线”制度,实施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制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制度和地下水警戒保护蓝线制度。在沿海严重缺水地区建立用水定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
在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南安将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以及生态补偿机制。
在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方面,将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一地一责任书”,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逐步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调整到一个部门,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体制。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在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方面,鼓励各类资本进入环保市场。以环境公用设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域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加快环境服务业发展,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同时,鼓励南安拥有核心技术或拳头产品的环保行业企业,向环保服务领域拓展,或与南安具有资金和市场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合资成立综合性环保服务集团公司,提供第三方治理服务。组建或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
在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方面,南安将健全评价考核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区分情节轻重,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记者 卓晓熹 通讯员 陈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