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县公安局辋川派出所接到一名姓何的妇女报案称自己手机被盗,接报后,辋川派出所民警立即进行调查,锁定了嫌疑人陈某温。询问时,陈某温拒不承认。当办案民警将监控录像摆到陈某温面前时,陈某温低下了头:“没想到,我的一时贪念,竟害了自己……。”
监控画面显示,陈某温(女)到惠安县辋川镇更新村一家超市购物,她将摩托车停放在超市门口,发现旁边停放的电动车车架储物格内有一部手机在响,见周边没人,便将该手机盗走。而这一幕,全部被超市门外的监控记录了下来。
据嫌疑人陈某温自述,她去更新村某超市购物,听到何某停放的电动车车架购物格上手机在响,见周边没人,感觉自己不拿,也会被其他人发现并拿走。于是,便把自己的衣服放在手上做遮挡物,“顺”走了该手机后,骑车离开。到家之后,便立马把手机关机。直到被辋川派出所民警传唤,心想周边没人看到就不会有人知道,所以开始不认罪。可是,她不曾想到,当她将手伸向手机的时候,超市门外的监控录像已经把这一幕录了下来。
目前,该犯罪嫌疑人陈某温已被处罚行政拘留7天。(通讯员 张旭冰 记者 张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