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泉州市长康涛主持召开第1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听取关于市级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情况等相关汇报。(记者郭雅莹)
会议研究通过了《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会议指出,加强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管理程序,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带动,提高投资效益和效率。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文件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要注重提高效率,简化流程,规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积极推广代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要严格项目投资概算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做深做细项目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概算一经审核后不得随意变更调整。
会议听取了市级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对保留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市直相关部门要编制公开运行流程图,明确工作责任、履职程序、办理期限和具体承办机构等;要按照“能进则进”原则,及时推动本部门保留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要建立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事项运行规范有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