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园司法所办公室内吵吵嚷嚷,西园街道霞浯社区两名居民因为一辆电动车而“发火”。为了避免“火”越烧越旺,司法调解员一番耐心调解,终于把“火”灭了。
事件的原因是,吴山(化名)未经邻居吴河(化名)的同意,擅自将吴河的一辆电动车卖掉。“车子放在我的房子旁很多天了,不知道车主是谁,也不来骑走,被我卖掉了。”吴山表示,以为是一辆没人要的电动车,为了不占位置,就“清掉”了,1500元卖给他人。然而这样的解释,在吴河看来有些荒唐,虽然他将电动车放在吴山家旁边,但是并不代表他已经放弃了电动车的所有权。几番理论,双方争吵起来,越吵越凶。
工作人员就此事对双方进行劝导说服,吴河作为车主,没有尽到车主的保管义务,但吴山的行为已侵犯他人财产的处置权,并导致吴河丧失车辆所有权,造成经济损失,要承担侵权责任。听完司法所调解员的调解,吴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并将卖车所得的1500元钱还给了吴河。双方缓下情绪后,和气而散。“都是邻居,小事化了。”吴河也表示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向吴山主张因该车辆的不当处置行为造成的法律责任。(记者 王诗伟 通讯员 林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