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商店老板擅自拆除道路交通护栏 被警方行政拘留

石狮日报

11月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一商店老板因擅自拆除道路交通护栏被警方行政拘留。

前段时间,市交警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市区香江路铺锦路段,有一处道路交通护栏多次被拆除。“那段护栏将机动车道与路边人行道隔离开,主要是为防止行人或非机动车随意横穿。谁知有人居然把护栏拆掉了,形成一个‘漏洞’,有的行人便从那里钻出来,存在很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介绍称,在发现护栏被拆除后,他们立即进行了修补。但让人气愤的是,没过几天,同样的地方护栏又被拆除了。经警方调查,路边一家辅料店的老板陈某有作案嫌疑。在陈某店铺里,警方找到了被拆除的护栏。面对民警询问,陈某最终承认自己擅自拆除交通护栏的违法事实。

相关民警告诉记者,护栏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设施。近年来,我市在主干道和一些重要路段,通过设置道路交通护栏、隔离栏,以规范人们的交通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但有些商家或个人为方便自己出入,或者装卸货,随意破坏或拆除护栏。对于此类违法行为,警方均予以严厉查处。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除了护栏、隔离栏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还包括信号灯、交通标志、路面标线、照明设备、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这些设施关系到公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果遭到破坏很容易引发严重的后果。所以,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设施加以严格的保护,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于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赵罗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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