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货走泉州港 泉州市成立船货代服务中心“推一把”

泉州晚报

为促进集装箱从泉州港进出,泉州市有新举措——今年9月底成立泉州船货代综合服务中心。截至10月底,首批23家符合入驻资质的机构已陆续进驻,包括12家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公司、2家理货公司等。(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林泳坤)

优惠 进驻机构 2020年底前可免租金

记者获悉,泉州船货代综合服务中心由市交通委、财政局、商务局、泉州港口局联合设立,选址于市区田安南路外代大厦10-11层,主要是为我市船货代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集中办公场所,改变我市船货代等机构零星分散的局面,有助于船代、货代、报关、报检等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加强协作,互补发展,从而为航运等企业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服务。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集装箱从泉州港进出的若干意见》,2020年底前,除了应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外,入驻该中心的船货代等中介服务机构将享受免租金的优惠政策。2021年1月1日起,租金收取标准由相关部门另行提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确定。

今后,该中心将根据代理企业、船东、货主等实际需求以及航运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在联系代理、船、货、港的桥梁作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集聚各种资源进一步促进集装箱从泉州港进出,提升泉州港口综合竞争力。

条件 船货要进出泉州港 经营不善将退出

据了解,申请入驻该中心的船货代等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需要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取得相关部门经营资质许可或备案证明,年代理集装箱量5000TEU(重箱)以上,或者代理船舶100艘次以上,或者代理散杂货10万吨以上,而且货物要在泉州港进出。第二类是入驻中心的船货代机构的上下游企业,货主每年需在泉州港口进出货物达50万吨以上,船务公司运力需达10万载重吨。第三类可入驻的机构和人员,包括与集装箱运输有关联的协会组织及保险、金融、报检行、报关行、理货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此外,该中心也制订了退出机制,入驻的机构一旦不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或者出现连续2年无经营业绩,经营业绩严重萎缩等情况,应当自行退出或由主管部门动员退出。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