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计划用4-6年时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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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巩固提升南安国家生态市建设成果,早日把我市建设成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南安,经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4-6年时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和《福建省南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4-2020年),结合南安市实际,制定出台《南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南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具体建设任务进行详细的分解落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一是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布局;二是推动绿色产业发展转型;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是全面推进美丽南安建设;五是加快构建生态文化体系;六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方案》确定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40项建设指标(包括国家环保部规定的38项指标及南安特色的2项指标),并明确了责任主体单位,结合《福建省南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设置重点工程项目47项,总投资约302.22亿元,以支撑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市环保局 黄丽春)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