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公布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石狮市公安局榜上有名,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连续五次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县级公安机关。
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要求,始终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抓工作、带队伍”的突破口,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着力抓巩固、求深化,创新思路、打造亮点,建成了执法培训、执法制度、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保障等五大体系,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至今,该局已连续14年被省公安厅、泉州市公安局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07年、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连续五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记者 詹伟志 陈灵 通讯员 黄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