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租房、租车等现象都很普遍,但租“女朋友”却实属罕见。贵州籍男子何某(男,27岁,贵州人)外出聚餐为了撑场面,便租了“女朋友”李某(女,25岁,安溪人)来陪喝酒。没想到,李某事后要求“租金”加价,双方一言不合拳脚相向,还闹进了派出所。
10月31日晚7时许,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何某同四五个同事到晋江磁灶镇龟山工业区一饭店聚餐。为了助兴和撑场面,何某想起之前在一聊天软件“陌陌”认识的一名女网友李某,便通过“陌陌”联系上李某,邀请李某来参加自己的生日宴席。“参加可以,替喝酒也可以,但你要付300元的出场费!”李某回复。何某虽然有点犹豫,但最终还是答应了。
半小时后,李某如约而至。席间,李某按照承诺,时不时替何某喝酒。酒过三巡,喝高了的何某一时兴起,为了在同事面前耍耍威风,当场瞎嚷嚷李某是自己的女朋友,为了不破坏气氛,李某虽然有点不高兴,但也只好默认了。当晚10时许,待大家酒足饭饱、尽数散去后,李某也打算回到自己的住处,当面要求何某支付出场费,不过充当“女朋友”的租金还要另外加价300元。“加价可以,明天再一起给!”听到李某要加钱,何某转而变着法搪塞。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李某用手抓破了何某的衣服,还把何某的脖子抓出血痕来。何某也不甘示弱狠狠踹了李某肚子一脚。旁人见了赶紧将双方拉开并报了警。晋江磁灶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双方酒气逼人、醉得厉害,就先行将他们俩送往医院醒酒。
隔天上午9时许,民警对酒醒后的何某、李某二人从中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谅解表示不追究对方的责任,最后,何某也支付给李某出场费400元。 (记者龚翠玲 通讯员张绍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