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0月29日讯(记者 孙虹)28日,“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授牌仪式在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举行。
泉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曾焕楷,泉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景生,石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希妍,石狮市政府副市长杜举胜,石狮市公安局政委杨福兴等领导出席仪式。仪式由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系统党委书记刘尔钊主持。
石狮市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公安局、凤里街道、泉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单位、省市级在创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石狮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等70余个单位、近200名代表参加仪式。
仪式上,出席活动的泉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领导为凤里派出所授牌并颁发证书。泉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景生、石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希妍分别作了发言,泉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曾焕楷宣读了全市岗位学雷锋活动倡议书。出席仪式领导与凤里派出所全体民警进行了合影留念,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在“学习先进典型,践行雷锋精神——泉州市岗位学雷锋活动”签名板上签名,并观摩学习“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凤里派出所。
据了解,今年全国学雷锋日前夕,中宣部于3月2日向全社会命名公布了第二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石狮市局凤里派出所光荣入选,是福建省被表彰命名的两个集体之一,也是全国被表彰命名的两个公安集体之一。
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成立于1994年,所辖凤里街道商贸发达,有全国第二大布料市场和纺织服装创意园等。辖区常住人口3万多人、外来人口7万多人。建所以来,一代代的凤里民警坚持学习、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始终秉持着爱民为民、创先争优的优良传统,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创人民满意警队、做群众喜爱警察”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助、民难我帮”,默默地为百姓守护着平安、传递着温暖,深受辖区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继2005年8月25日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派出所”荣誉称号后,凤里派出所又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集体”,“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