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在泉州市行政中心,个体经营者林丽琼从市领导手中领到了全国首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通讯员王芳 黄云龙 林龙珠 记者庄金泉)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的要求,福建、黑龙江、上海、湖北等四个省(市)为先行试点地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福建(不含厦门市)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
泉州是福建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全市现有个体工商户38.3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的69%,总量位居全省地级市首位。福建选择在泉州启动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可实践性。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执照包含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实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福建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改革后,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实现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进一步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
结合个体工商户的特点,个体工商户执照换发工作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