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回应热点:如何稳住深度下滑的加工贸易

新华网

据新华网10月21日报道,截至今年7月份,我国加工贸易进口、出口分别连续19个月和17个月下降,在外贸总体中的份额从超过50%降至不足3成。如何稳住这种不断下滑的态势加工贸易集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何保证发展质量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2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了相关热点问题。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

以精准政策促转型升级

由于“两头在外”,加工贸易更容易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是当前外贸稳增长中的重点、难点。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5.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跌幅比外贸整体要深。同期,作为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我国12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2.78万亿元,微降0.4%。如何促进加工贸易回稳向好

孙毅彪表示,海关一方面通过取消加工贸易备案等简政放权举措,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便利的环境,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区域的发展特征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如支持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由以制造环节为主向研发、设计、品牌等环节转变。同时,采取保留企业信用类别、减免设备保证金等措施,积极推动加工贸易向内陆和沿边地区44个重点承接地梯度转移。

“我们鼓励发展绿色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中特别注意不能把污染带过去。”他表示,海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近2000项,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

这些举措的效果正逐步显现。前三季度,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0.8%,占全国的比重从2010年的4.4%上升到15.4%。同期,加工贸易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值2.66万亿元,占加工贸易总值的一半以上。加工贸易增值率由1996年的35%上升为2015年的80%。

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批准在我国关境内实施税收等优惠政策,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多元化业务,由海关实施监管的特定区域,目前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六种类型,今后原则上将统称为综合保税区。

据孙毅彪介绍,目前我国封关运作的277平方公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每年进出口值约6300亿美元,相当于每平方公里进出口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他说,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目前我国近九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同时,新设特殊监管区域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2015年以来中西部及东北地区新设特殊监管区域7个,占新设总数的63.6%。

就一些园区企业入驻率低、土地闲置的情况,孙毅彪说,近年来海关对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严格的考核评估机制,去年以来对土地利用率不达标的41个特殊监管区域进行通报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求其整体或局部退出,引导区域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

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

孙毅彪介绍说,截至今年前三季度,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已有4.5万家企业,实现进出口1.12万亿元。

他表示,海关在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围绕通关便利、保税业务、企业管理以及通关监管等方面,推出了“先入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智能化卡口验放”、“集中汇总征税”等187项制度创新,经过梳理、筛选和合并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了其中的25项。

近日,我国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

孙毅彪透露,海关目前正按照“围绕定位、注重特色,创新引领、分类施策,先行先试、复制推广”的原则,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扩容后的海关支持措施。

(记者/新华社 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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