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7月,晋江法院开展的两次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共执行案件52件,执结案件3件,成功拘留5名被执行人,查封2块土地及46处房产。今年以来,将220个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因和解或履行完毕屏蔽21人。
在活动中,晋江法院充分运用诚信机制、惩戒机制、联动机制及舆论宣传手段,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专项执行力度;召开与政府、金融部门联席座谈会,针对涉金融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司法建议形式反馈给相关金融部门,帮助金融部门提高自我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通过点对点查询系统,及时查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等相关信息;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受限范围进一步加大,“老赖”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据了解,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涉及55条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等业务;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若法人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出行也可能受限。
此外,晋江法院与晋江农商银行达成执行合作备忘录,促成农商银行在全市包括所有分理处在内的营业大厅公共LED显示屏(或者电视)上按期转载法院推送的“老赖”曝光视频,并将及时对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信用卡客户调整信用额度。
下一步,晋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不定期开展集中搜查、查控、腾空等活动,完善常态化的涉金融案件“月集中执行”机制,完善执行查控、征信和惩戒系统建设,建立涉金融执行案件信息互通机制,优化干警资源配置,加强执行力量,推进网拍工作优化财产处置,有针对性地对部分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采取“三停”措施,以敦促其主动履行。 (通讯员 庄晖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