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陈埭环保中队协同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联合对位于陈埭镇洋埭村的某印刷制版加工点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
据了解,该印刷制版加工点主要从事印刷制版加工,未在晋江市环保局或者上级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检查时,现场车间地面潮湿,磨版机、抛光机、镀膜槽、电镀槽、清洗槽均淤积有生产废水。经检查,该印刷制版加工点没有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该加工点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清洗、磨版工序等,废水通过车间的PVC管道直接排入村内下水道。涉嫌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印刷制版加工点进行查封。
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印刷制版加工点的外排口、车间外排水管、清洗槽采集水样进行检测。昨晚,监测结果显示,该加工点外排口第二类污染物总铜超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的17.38倍,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晋江市公安局侦办,业主陈某雄已被刑拘。(记者 蔡斯洵 通讯员 叶兴灿 蔡明灿 王志荣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