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南安官桥1民众被采取强制措施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以下简称森林分局)查处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森林分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南安市官桥森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官桥镇泗溪村林边自然村南石高速公路天竺隧道口边“天竺山”山场有人占用林地搭建厂房,要求派人查处。该所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违反森林法规,于2015年8月份至今,擅自雇工在官桥镇泗溪村林边自然村南石高速公路天竺隧道口边“天竺山”山场占用林地搭建厂房。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占用的林地属生态林,且面积超过5亩,已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6年10月18日森林分局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嫌疑人李某按时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据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森林派出所所长陈若斐介绍,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生态林小贴士

生态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主要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记者 梁君栋 通讯员 陈莉莉 文/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