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区坪山路部分路段
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泉州客运中心汽车站与丰泽区客运站交通秩序和交通结构,确保坪山路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坪山路主车道(北起坪山路湖心街路口,南至刺桐大桥)、坪山路辅道(北起坪山路津淮街路口,南至坪山路江滨北路路口)、宝洲街(东起坪山路宝洲街路口,西至刺桐大桥)实施禁止摩托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实施交通管制后,途径坪山路的过境摩托车,请选择由坪山路辅道(北起坪山路湖心街路口,南至坪山路津淮街路口)↔津淮街↔云鹿路↔江滨北路↔刺桐大桥绕行,或提前选择其他道路绕行。
时间
本通告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