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每年将评3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各奖1万元

南安商报

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南安每年将评选出3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入选者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荣誉证书,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根据细则,申报者需是南安范围内从事农、林、牧、副、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经营的本市户籍(或常住南安5年以上)且年龄一般在18-60岁的农村劳动者,同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心公众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能起到示范和带动群众50户以上,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

2.在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积极引进、吸收、推广“五新”技术一项以上,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技艺,研究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或新品种一种以上,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科技推广人才;

3.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技术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并能带领当地群众致富的乡土人才;

4.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其他人才。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领取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随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报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提交材料(各一式2份)包括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充实,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文字准确,字数不超过2000字);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记者 黄伟励 通讯员 洪晓燕)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