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加快培育新型贸易方式,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2016年度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启,我市符合条件企业可及时进行申报。
基于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和签订服务合同(协议),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线上线下的外贸基础服务、融资、信保、保理、国内外市场推广等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这一外贸业务新模式眼下正获得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关注和支持。
据悉,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地区商务发展也面临挑战。去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对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给予了方向性的指引。福建省随即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十二条措施》,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中小企业深度融合,并将对试点企业的融资贷款给予政策扶持,以及在通关、退税、收付汇等环节提供“一对一”便利服务等。
据介绍,本次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条件,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福建省范围(不含厦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外贸经营者资格;申报企业具备有完善的线上外贸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并以平台为依托,为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保等外贸综合服务,并已产生一定效应,具有沉淀、积累全流程电子信息数据以及对数据进行运用、分析、追溯、风险防控能力,具有专业化的外贸服务团队,提供线下线上的一体化服务;近12个月进出口业绩超过3000万美元以及近三年来企业及主要经营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记者 王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