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27岁男子开着“房车”行窃 还兼职网约司机

泉州晚报

住在作案用的小车内,郑某谎称去工厂打工,流窜福州、泉州盗窃小车车内财物。昨日他被晋江警方抓获并刑拘。

今年3月底,晋江梅岭街道一商场地下停车场发生一起奥迪小车车内财物被盗案,车主损失4000元现金和一双鞋。警方排查一系列监控录像,发现一名驾驶现代小车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22日,该停车场再次发生盗窃案,车主放在小车内的一个背包被盗,包内有现金1000多元及部分外币。

这次,嫌疑车辆是一辆起亚牌小车。民警进一步比对,发现两部嫌疑车辆的驾驶员体貌特征相似,遂串并案调查,掌握该男子主要在福州、泉州周边一带活动。昨日中午,该男子出现在福州晋安区一家商场,警方随即组织抓捕,并在停车场内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现场停放着作案现场出现的现代小轿车。

经办民警周警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今年27岁,三明尤溪人。郑某驾驶的起亚小轿车可以称为“房车”,白天他开车到各大商场的停车场转悠,晚上驾车到桥洞下停放,起居都在车内,要洗澡时才到公共澡堂。

目前,郑某如实交代今年以来其在福州、泉州等地盗窃车内财物作案8起,涉案金额近2万元。他向警方供述称,他跟家人说要出来打工,实际上开着小车在外面乱晃,偶尔兼职滴滴司机,更多时候盯着其他小车车内的财物。他喜欢到大型商场的停车场去溜达,寻找作案目标并实施盗窃。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庄凌龙 陈旭)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