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重点工作全力推动。泉州市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少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复杂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35%。然而,从“放管服”改革总体上看,放的空间越来越有限,管和服提升的空间还很大。市长康涛在行政审批服务专题会议上提出,促进审批提速增效,当前最重要的抓手就是规范和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规范自由裁量权,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审批授权、现场踏勘、技术评审、中介管理等环节存在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分类规范、健全机制,改“体外循环”为“体内监管”,以期进一步提高服务项目落地、服务群众办事的效率和水平,营造规范、便捷、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
规范自由裁量权 16部门先行先试
近几个月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市效能办从方案论证、要素补件、设计深化等环节存在的自由裁量问题,深入剖析、查找短板,以发改、交通、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等16个涉及项目落地部门作为重点,细化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中介管理 变“体外循环”为“体内监管”
据悉,为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并缩短业务办理时限,政府性技术中介陆续将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改“体外循环”为“体内监管”。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发改委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财政局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规划局的“规划技术性综合审查服务中心”,国土局的查档及测绘中心,房地产测绘队、房屋安全鉴定所,食药监局的“食品药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质监局的“QS审查中心”等已进驻。“所有环节的制度管理、责任人皆已纳入中心的电子监察和标准化统一管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从受理到办结,每个业务环节的办理时限已经能精确到0.5个工作日。
此外,在规范自由裁量权先期的工作进展上,该中心给出了一组数据:一是细化裁量权限,对16个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14大项610子项,分类列为鼓励允许类341项,限制类267项,禁止类2项;二是规范现场踏勘标准,对103项部门需组织现场踏勘的,细化踏勘审查标准835条,形成踏勘权力清单;三是细化技术审查裁量权,对42项需组织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的,共细化技术审查标准382条,使技术审查有章可循。
量化审批标准
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城市规划这张蓝图的设计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为让自由裁量权更精准,市城乡规划局对规划审批服务的自由裁量度做了量化和细化。工作人员举例,比如在审批服务的内容、依据、时限、申请人的权利及救济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更为具体的量化明确,“增强审批的透明度,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在技术指标的计算和设定上,该局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对有关技术指标重新进行量化和细化,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如规定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建筑工程日照分析的具体参数要求和计算要求,并采用统一的国家部颁软件进行计算。据介绍,通过对指标计算规则的明确,目前规划行政审批服务中的相关技术指标计算基本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
而在规划管理的前段环节,在单元控规基础上,该局组织编制地块图则,对有量化要求的各类指标实行刚性管控,对下达规划条件采取表格式的分类管理办法,即:分为强制性和指导性条款。同时,该局还建立了专家和公众评审机制,并依托局总工程师办公室、规划设计研究院和规划勘测研究院三个下属单位组合了“规划技术性综合审查服务中心”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技术审查过程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监控系统。
规范踏勘环节
近日,市市政公用局组织人员对市区一处地下排水管道的整修申请进行现场踏勘。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实行“清单打勾式”踏勘后,对需整改的项目进行踏勘变得更为细致、量化,“答案只有符合与不符合,不存在模棱两可,这样不仅防止经办人员裁量空间和踏勘权力弹性大,而且审批效率也提高了不少。”
据悉,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在现场踏勘环节上,该局各业务科室将各审批事项现场踏勘审核的条件细化为一条条具体标准,分档形成清单,实行“清单打勾式”踏勘,并建立由窗口审批科牵头、后台科室参与、审签授权审批科负责的现场踏勘运行机制。同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原则,该局进一步将审批职能向审批窗口集中,分类梳理裁量权限,将2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的24项分为鼓励允许类事项,限制类事项仅有2项;24项授权审批科长办结,授权率达到92.3%,真正做到由窗口受理、审批、办结的“一站式服务”。现场勘察实行A、B岗,A岗为审批科室,B岗为业务科室,由A岗安排现场勘察,若期间B岗无法派员参加时,A岗现场勘察后直接办理,B岗过后备案留底,提高工作效率。(记者王树帆 通讯员林龙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