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2020年实现监测点位全覆盖

泉州晚报

日前,石狮市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围绕“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力争到2020年,石狮全市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重要污染源、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的监测点位全覆盖。基本形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全面设点完善网络

按照方案要求,石狮将建立区域全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会同石狮市农办、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及气象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和监管需要,在各自重点监管区域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环境区域规划布设监测(观测)点位,建立涵盖大气、水、噪声等生态环境要素,覆盖石狮全市、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石狮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加强重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测,为石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及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全市联网统一发布

方案要求,依托全省和泉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上传石狮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通过数据综合分析,提升预测预警能力。依托石狮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互联共享机制。

石狮将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参照省、泉州市做法,依法确定应对外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和开放数据目录,对目录内的信息公开事项和开放数据主要通过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或其他法定形式向公众统一发布。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完善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环境风险联合预警和管控,提高预警信息可信度和反应速度。

测管联动依法追责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监测监管联动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加大勤查重罚及错时执法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异常区域的监测与执法频次,根据异常监测数据和自动报警信息,及时开展同步监管执法,对超标排放、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现场监测、直接依法查处。

此外,石狮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化。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各相关领域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在环境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评估等基础公益性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记者 詹伟志 通讯员 陈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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