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11家企业“赶考”2016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

石狮日报

石狮11家企业“赶考”省级环境信用评价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为诚信、良好、警示、不良四个等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石狮日报10月3日讯(记者 林恩炳)9月30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对拟作为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省级参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涉及我省386家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石狮市有11家企业名列其中。据悉,省环保厅将明年4月份之前公布评价结果。值得关注的是,环境信用评价将分为四个等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环保不良企业处处受限。

排放“大户” 强制参评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根据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强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这些企业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设区市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未列入重点监控但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等等。

在省环保厅公布的全省386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石狮企业有:冠兴皮革、鸿山热电、石狮热电、皇宝环保、光华水处理、海天环境、鸿峰环保、科达凯瑞尔水务、科辉水务、绿源环境、南华环境。按行业类别与点位描述为,三家生活污水处理厂、四家工业污水处理厂、两家热电企业及一家皮革企业。

环境违法 一票否决

我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生态保护和社会监督四个方面,根据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综合评价,确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以不同颜色标识: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

需要注意的是,评价年度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且一年内不得调整评价等级:因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犯罪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等等。

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

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自负责评价的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监察机关、行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并向社会公布。按照不同环境信用评价级别,企业所面临的政策亦有不同。

对环保诚信企业,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支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等;企业及其负责人优先参与各类环保评优评先;相应减少“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

对环保不良企业,将被列入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对象,增加“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强监督检查;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和环保科技项目;责令其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承诺书,等等,同时,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建议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