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9月24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庄诗琪 蒋巧玲)10月16日起,在晋江辖区,机动车明显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这是昨日晋江交警大队介绍的。
交警部门介绍,为深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意识,10月1日起至12月底,晋江交警部门将在晋江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10月1日至15日,路面查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以警告为主;10月16日起,对于机动车明显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违法人开具“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或“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养成“礼让斑马线”的良好习惯,做到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文明出行、崇德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