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 惠安警方破获一起组织卖淫案
在泉州、惠安两级网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惠安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日前,泉州警方对外正式通报了此案。
2015年11月,惠安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几名名叫“佳佳”、“小军”等的男子涉嫌组织多名女子在惠安县螺城镇各酒店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接报后,根据办案单位提供的线索,惠安县公安局网安部门网侦民警经过持续多日的缜密侦查,很快便初步摸排出“佳佳”和“常贵”等人的真实身份,即化名“佳佳”的男子为蒲某佳(33岁,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化名“常贵”的男子为常某贵(36岁,贵州省毕节市人)。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的深入侦控,终于基本查明:蒲某佳作为组织者,平时负责招聘卖淫女、提供车辆等全盘事宜;而作为现场主管人员,常某贵则负责安排卖淫女上班、接待客人、发卡招嫖、收取嫖资、结算工资及望风等事宜。
2016年5月18日晚上,经过秘密蹲守、跟踪,查明以蒲某佳、常某贵为首的卖淫团伙当时仍在继续从事组织、实施卖淫违法犯罪活动后,泉州、惠安两级公安网安部门当即配合惠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展开收网行动。行动中,执法民警兵分多路,在惠安一酒店的308号、311号、312号房间内分别抓获卖淫女王某霞、李某、伊某琴,同时在酒店、公寓和霞东村的租房内分别抓获常某贵、易某华、赖某元、王某君、傅某霞等11人。行动中,执法民警现场查获大量招嫖卡片、书面单据、避孕套、手机及用于接送卖淫女的小轿车等物品及作案工具。
因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犯罪,犯罪嫌疑人蒲某佳、常某贵等人已被惠安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这起利用微信组织卖淫的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