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庭到宣判,5起刑事案件只用了32分钟,平均每起6.4分钟。近日,丰泽法院创下堪称最快的庭审时间,标志着泉州法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铺开。
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将大大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 (黄墩良 仲法 王东飘 摄)
当天上午,丰泽法院公审5起刑事案件,快速的庭审推进速度,让观摩嘉宾眼前一亮。
记者注意到,这5起案件中,有2起是危险驾驶案,2起故意伤害案,1起盗窃案,每个案件各有一个被告人。庭审法官均为同一个人,同一个书记员,同一个检察官,被告人均未聘请律师。
8点半,庭审正式开始。
核对被告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与以往的庭审并无两样。
“你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什么意见?”法官向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左某发问。
“我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什么意见。”被告人左某当庭认罪,“希望法庭能给予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均没意见,法庭对这个案件简化庭审环节。”法官当庭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宣判左某拘役一个半月,并处罚金3000元。
32分钟,5个案件全部开庭完毕,并当庭宣判,平均每个案件耗时6.4分钟。
“这样的工作效率,第一次看到。”受邀观摩庭审的市人大代表林文华说,“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将大大提高法官的办事效率,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案机制。”
解读一
什么是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丰泽法院快速审理5起轻微刑事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佳”的效应,这标志着泉州法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铺开。
那么,什么是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泉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泉州刑事案件数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4271件、18820人。在审结的13395件案件的17283名被告人中,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有13965人,占80.8%。对这些案件来说,按部就班地“走”程序,无疑会造成制度空转与资源浪费;同时,让这些被告人“排队”等候审判,更可能造成他们的实际羁押时间长于判决宣告的刑罚,从而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方面造成“双输”。
“轻刑快审机制”就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前提下,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解读二 哪些案件可以快速办理
为了让“轻刑快审机制”得到落实,近日,泉州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规定(试行)》,初步建立基层公检法三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机制。
该机制初步建立“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快速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专设轻刑快审案件“绿色通道”,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集中收案、集中立案,单独流转、打包分案。
法官介绍,鉴于轻刑快审案件被告人均是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无异议,因此可简化庭审环节,摘要宣读起诉书,简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工作效率确实大大提高了。”短时间审结5起案件,经办的吴法官深有感触,“这样的机制对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很有利,同时我们也有更多的时间研究疑难复杂的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