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因房租纠纷向租客挥拳 被拘五天赔偿万余元

福州晚报

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一起租客与房东因房租纠纷引发争执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郑某租住在被告乐某的房屋一楼,2015年3月14日晚,双方因房租问题发生争执,乐某一时冲动挥拳殴打郑某,致使郑某受轻微伤,送往永泰县医院住院治疗29天,乐某也因此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为此,郑某向永泰法院起诉,要求乐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24225.48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永泰县公安局对被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原告的损害事实与被告的违法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理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乐某赔偿郑某各项损失共计12746.46元。

[责任编辑:黄如萍]